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福大学〔2018〕64 号)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做好2018-2019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讨论确定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结果如下:
学号
姓名
贫困等级
091500517
米尔海米提·吐尔逊
特别困难
091500102
张兆婷
一般困难
对上述结果如有疑义,请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。
2018 年 12 月 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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