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学院、各单位:
现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《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闽科协发〔2015〕47 号),请各学院(单位)重视本次推荐选拔工作,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规定推荐上报候选人。
一、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,学风正派。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;
2.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、创新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,并有显著应用成效;
3.在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。
(三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(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表彰人数
本届福建青年科技奖表彰全省名额不超过30名,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参评。
请各学院(单位)在人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、确保质量,控制数量。
三、推荐方式
请各学院(单位)在报送推荐材料时,要认真细致,确保核对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。并于在2015年5月8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,同时电子版发至rscwhs@fzu.edu.cn。
书面推荐材料包括:
1.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。内容包括推荐人工作单位对被推荐人的德、才、绩评语、推荐理由。
2.《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》4份(附件1)。其中“工作单位意见”需经单位教授委员会(学术委员会)评审、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形成意见。
3.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简介1份(500字以内)。参考附件2中模板样式。
4.《福州大学“2015福建省青年科技奖”推荐人选汇总表》1份(附件3)。
5.有关附件材料1份(装订成册)。包括:
(1)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(论文限3篇、专著限1本)。
(2)主要科技成果目录。
(3)被他人引用的论文、专著证明材料。
(4)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。
(5)技术应用证明材料。
(6)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。
(7)其它材料。
以上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联系方式:22865283
人事处
2015年4月8日
附件:
1.《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闽科协发〔2015〕47 号)(附件1、2)
2.《福州大学“2015福建省青年科技奖”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