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福州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》(福大人[2014]177号)以及《关于下发〈福州大学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和实行技术等级聘用制办法的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 (福大人【2005】22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15年我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拟聘岗位
技师,中级工及以下
二、聘任条件及资格
1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,聘任在低一级岗位工种上满五年且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。
2、取得相应等级的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》,且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。
3、取得的工种岗位证书与现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。
三、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
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请在4月17日前到人事处劳工科报名,报名时应提交《福州大学技术工人等级聘任申请表》,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》、合格人员通知书以及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有效复印件。报名联系电话:22865281
人 事 处
2015年4月10日
附件:福州大学技术工人聘任申请表